2025年7月16日,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率先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2025-2032年)的通知》辽农领办〔2025〕48号。
本方案面向2025—2032年,部署辽宁省率先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以“一平两通三提升”为基本标准,按辽中北、辽东、辽西、辽南四区划分8种建设模式,分三阶段推进,并配套建立建设管理、运营管护、政策协同与保障措施体系。
目标任务与阶段安排
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990.28万亩、改造提升600万亩;到2032年累计改造提升800万亩,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建设分三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25—2028年)覆盖27个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和黑土地保护重点县;第二阶段(2029—2030年)涉及14个产粮大县及水资源保障较充分地区;第三阶段(2031—2032年)完成其余51个县(市、区)建设。
分区建设重点
辽中北平原低地区以旱田管灌、水田自流及井灌模式为主,修筑条田格田,要求水田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机耕路宽4—6米、田间道路通达度100%;辽东丘陵区以旱田防洪减灾和水田引水灌溉为主,修建梯田并配套塘堰、拦河及岸坡防护工程,水浇地耕作层不低于20厘米;辽西地区以旱田滴灌为主,推行坡耕地梯田化改造和高效节水;辽南地区采用旱田精准灌溉和水田泵站提水模式,侧重田块归并与规模化经营配套。
管理与管护机制
项目实施严格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公示制,省级每年抽查不低于10%的当年竣工验收项目。管护上压实县级主导责任,乡镇落实、村级实施,鼓励网格化巡查、政府购买专业化维护及工程质量保险。已建成农田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上图入库,严禁擅自占用,经批准占用须限期补建。
政策协同与保障
允许将项目区内禀赋好的—般耕地划补为永久基本农田,新增耕地优先弥补建设任务缺口;统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地。资金上实行中央和地方共担、省级负主责,允许地方专项债券支持,探索贷款贴息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建立分级评价与终身追责机制,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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