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规范》DB15/T 2267-2021,自2021年8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要素分类代码、数据分层、数据文件命名规则、更新数据的结构、城镇基准地价专题制图的内容、制作程序和方法、图示标准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中心城镇、开发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建设工作。其他建制镇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建设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内蒙古《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规范》DB15/T 2267-2021》是一部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文件,旨在规范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的数据结构、数据内容、命名规则、存储方式及图件成果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城市、中心城镇、开发区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建设工作,其他建制镇可参照执行。文件详细规定了数据分类、矢量数据、文档数据、图件数据等具体内容,并对属性字段定义、度量单位、约束条件、值域等进行了明确说明。同时,对地图整饰、基础地理要素、图件内容及表现形式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数据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矢量数据包括底图要素和专题要素,如地物点、道路边线、行政界线、定级范围等。
文档数据涵盖各类报告、表格成果,如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报告、基准地价表等。
图件数据包括不同用途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地价样点分布图等。
文件命名采用组合码编码方法,包含年份、行政区划代码、识别码等信息。
数据按分类层次目录组织保存,分为矢量数据、文档数据、图件数据三个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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