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规范》DB15/T 2267-2021,自2021年8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要素分类代码、数据分层、数据文件命名规则、更新数据的结构、城镇基准地价专题制图的内容、制作程序和方法、图示标准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中心城镇、开发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建设工作。其他建制镇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建设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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