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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13-朔州市桑干河支流源子河沿岸高风险项目管控意见.pdf

2026年7月13日,朔州市人民政府为推动桑干河支流源子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厘清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边界,印发《朔州市桑干河支流源子河沿岸高风险项目管控意见》朔政发〔2026〕17号。

本意见针对源子河朔州境内约89公里河段,以保障水生态安全为底线,将沿岸一公里范围(神头泉域重点保护区河段按泉域范围)纳入管控,对焦化、化工、农药、有色冶炼、造纸、电镀等高风险项目实行差异化准入管理,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空间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监督检查中的职责。

河段划分与差异化管控

将源子河沿岸划分为三类河段:优先管控段含右玉县增子坊村—大川村段、平鲁区下面高村—高阳坡村段及朔城区大平易村—郭家窑村段(神头泉域重点保护区),该区域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禁止布局高风险项目,并遵守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禁止性规定;重点管控段为平鲁区朝阳湾村—下面高村段,在河道管理范围外延400米内禁止新建高风险项目,400米外布局须充分论证选址合理性,同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般管控段含其余三个河段,邻近基本农田区域严禁重金属及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污染,禁止新建高风险项目。

项目准入与环境管理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泉域范围的还需进行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论证生态环境选址布局合理性。沿岸管控区内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的企业,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实施保障与动态调整

本意见压实沿线县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发改、工信、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开展常态化巡查,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严格依法查处。本意见将随《朔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朔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调整按程序动态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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