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仓储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规范》DB11/T2521-2026,自2026年09月01日起实施。
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6.09.01-北京市《粮食仓储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规范》DB11/T 2521-2026.pdf
本文件为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政策性粮食仓储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的技术要求,覆盖仓房气密保温隔热、储粮工艺设施、储粮机械设备、检验仪器及信息系统等全要素,以“绿色、生态、环保、节能、安全”为总体原则,着力实现控温保质、药剂减量、作业友好的改造目标。
总体要求与改造门槛
本标准适用于政策性粮食仓储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明确在设施不符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或环保要求,且无法满足绿色储粮工艺与产能需求时,应启动改造。改造对象须未达设计使用年限且主体结构安全,改造部分使用年限不低于原结构剩余寿命,且不得降低仓房原有设计使用年限。设备选型应兼顾产能匹配、技术效能、经济性,并优先选用节能、减损、降噪、抑尘型装备。
仓房气密保温隔热
本部分是标准核心内容之一。改造后建筑本体节能率不低于30%,并按储粮方式设定气密性门槛:准低温与内环流控温储粮仓房500 Pa压力半衰期不低于60 s,熏蒸仓房不低于120 s。仓盖改造提供架空层、反射隔热涂料、隔热卷材、聚氨酯发泡、内部吊顶五种方案,并对材料性能给出量化指标,如涂料太阳光反射比不小于0.65、卷材不小于0.8,聚氨酯导热系数不高于0.024 W/(m·K)。仓房门窗传热系数不大于0.7 W/(m²·K),抗压性能大于1000 Pa。
储粮工艺设施与机械设备
储粮工艺设施涵盖环流熏蒸、内环流控温、有害生物防治、挡粮门及密封槽管等系统,要求环流管道采用双层保温管路,防虫网孔径不小于80目。机械设备部分明确输送与清理设备作业能力不低于80 t/h,输送带宽度不小于600 mm;移动液压翻板卸车装置承载量不低于100 t;粮仓专用空调能效等级不低于2级且采用单冷型,机组全部置于仓外,宜配备光伏直驱空调。
粮库信息系统与配套设施
信息系
第 1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4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