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技术服务要求加油站》DB11/T2538-2026,自2026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北京市加油站安全技术服务设立统一规范,覆盖服务实施程序、前期准备、实施过程和报告编制四个环节,适用于经营性加油站(含橇装式汽车加油站)。其核心抓手是将安全技术服务拆分为可操作的检查单元与定性定量方法,以“具备经营条件”或“不具备经营条件”作为结论表达。服务过程强调现场勘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单元划分及针对性对策建议,并借助十一个资料性附录提供检查内容与报告编制指引。
服务实施程序与前期准备
本通知要求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现场服务前成立项目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提前七个工作日提交从业告知书。工作方案须明确项目组分工、进度安排等要素,过程控制与技术负责人同步到位,确保服务流程可追溯、责任到人。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实施过程要求从周边环境及自然条件、总平面布置、经营油品、经营过程、公辅设施等维度系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周边环境须采用定量分析方法预测事故后果影响范围,自然条件需覆盖雷电、洪涝、地震等极端情形;经营油品须列出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CAS号、理化性质及燃烧爆炸危险性等完整信息;同时依据GB 18218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按GB 50156和GB 50058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并引入典型事故案例作为辨识参考。
单元划分与定性定量检查
安全技术服务划分为经营合法性、选址和规划、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经营过程、自动化控制、公辅设施、安全管理、安全经营条件符合性等单元。各单元分别依据GB 50156、SH/T 3134、AQ 3010、DB11/T 1229等标准实施检查,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等工具给出定性判断与定量结果。经营合法性检查须覆盖设立手续、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和建筑消防;自动化控制单元重点核查仪表系统、紧急切断系统及渗漏检测系统。
报告编制与问题整改
报告须包含加油站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过程、单元划分及方法选择、定性定量服务实施结果、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及结论等核心章节,并附委托书、经营资质、各专项检测报告、整改确认文件等证明材料。发现的不符合项须列明检查依据及整改对策,经加油站与服务机构签字盖章确认整改符合性后方可形成最终结论。报告另须如实记录双方意见分歧及加油站对结论的认可情况,确保技术服务全过程留痕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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