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隧道安全设施设计规范》DB11/T2421-2025,自2025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隧道安全设施设计的基本规定以及交通安全设施、通风设施、消防灭火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交通监控设施、紧急呼叫设施、火灾探测报警设施、防洪设施、紧急疏散设施、附属建筑设施及智能设施的设计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等级公路的新建和改扩建隧道中的安全设施设计。
本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针对全市各等级公路新建和改扩建隧道的安全设施设计作出系统规定。本规范围绕保障隧道运营安全的核心目标,明确了从交通安全、通风、消防、供配电、照明到监控、紧急呼叫、火灾报警、防洪、疏散及智能设施共十二类安全设施的配置原则与技术要求。本规范建立了基于隧道单洞长度与预测年均日交通量双因素叠加的安全设施A+至D五级分级体系,并对承担生命线廊道功能的隧道提出提级配置要求。本规范强调设施间的统筹协调,贯彻安全实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设计方针,并倡导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设备以提升隧道智慧管控水平与全寿命周期绿色低碳标准。
本规范改变了单一按隧道长度配置设施的传统做法,创新性地将隧道单洞长度与具体交通量融合为五级安全设施分级标准,并要求承担城市生命线功能的隧道提高一级配置,使安全资源投入与风险等级精准匹配。同时,本规范专设智能设施章节,鼓励在长隧道中开展数字孪生、AI视频检测、结构健康监测等智慧化建设,为日后隧道运维管理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统一的设计接口与技术要求。
本规范在常规机电设施之外,特别强化了防洪与紧急疏散两方面的设计规定。防洪设施章节对洞口选址、截排水措施及下凹式隧道防洪标准提出了明确指标;紧急疏散设施章节则依据单孔、双孔、双层等多种隧道结构形式,细化了人行与车行横通道的间距、宽度及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耐火时限要求,构建了以防火灾为主的立体式人员逃生与防灾减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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