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25版)编制工作方案》浙建建发〔2024〕140号。
本方案部署浙江省2025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系统编制工作,旨在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计价方式。编制覆盖15部专业定额,分两阶段推进,并设立领导小组与专家组统筹协调。
编制原则与导向
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将工程定额数据作为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推进数字技术创新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安全文明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的市场化计价模式。同时聚焦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低碳、既有建筑改造升级等领域,围绕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造价控制,创新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
两阶段编制目标
第一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完成《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机械基期价格》等8部定额。第二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完成《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修缮与养护类定额等7部。
组织架构与实施
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8号),工程定额需报建设、发改、财政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本方案成立由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编制成果;专家组负责技术问题研究与成果初审。各专业定额编制组实行主编负责制,具体编制工作由省造价管理总站承担,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列支。
实施要求
各级部门需全面梳理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投资管控、工程结算中的问题,以编制工作为契机推进市场化改革。定额编制须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客观反映科技创新与管理水平,促进科技成果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