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堤防工程管理设计标准》DB31SW/Z065-2026,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上海市堤防工程管理设计的地方性技术文件,旨在将管理需求前置嵌入工程前期设计,统一 1~3 级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堤防的管理设计内容与技术指标;4、5 级可适当简化,已建工程通过专项建设逐步达标。标准覆盖管理体制、管理范围、安全监测、管理设施、信息化与数字孪生、生物防护及管理费用八方面,要求管理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涵盖临水岸坡坡脚线(直立墙为墙前 5m 水域线)至背水侧堤身坡脚、穿堤建筑物占地、附属设施及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并须符合市管河道管理范围相关规定;保护范围按堤防重要程度划定安全保护区,黄浦江段执行《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确定的墙外水域侧 5m、陆域侧 10m 范围。
安全监测与管理设施
常规监测项目包括环境量、变形、渗流、土压力与应力应变,宜采用自动化手段并兼容既有系统,数据接入运行管理平台。管理设施按差异化原则配置:上堤道路间距不大于 5km,防汛通道全线贯通,绕行超 500m 宜设桥梁,总宽不小于 6m、车行道不小于 3m,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视频监控重点覆盖险工段,安装高度 3.5~10m;通信优先采用光纤专网并配置备用电源;防汛仓库面积按 30~60m²/km 控制,可兼做滨水驿站。
信息化、数字孪生与生物防护
信息化要求建立运行管理平台,设置基础信息、安全监测、安防监控、指挥调度等子系统,并与上级及水文、气象机构实现数据互通。数字孪生平台须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构建高保真数字流场模型,支撑联合调度决策。生物防护坚持预防为主、因地制宜,优先选用本土原生种,设草皮护坡与护堤林带;害堤动物防治以白蚁为重点,在蚁源区设生态屏障、布设监测装置。
管理费用
设计阶段须提出初期及正常运行期年运行管理费用并说明资金来源,测算项目含主体及附属工程、管理单位房屋建筑,参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 72 执行,可参考本地区类似工程经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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