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第4部分:竣工验收阶段测绘》DB13/T6319.4-2026,自2026年07月30日起实施。
本部分为河北省“多测合一”系列标准的竣工验收阶段测绘规程,面向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不含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统一土地核验、规划核实、绿地核实、人防核实与地籍调查五类测绘事项的技术要求、精度指标和成果表达,支撑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业务。
适用条件与工作流程
工程须已按规划及施工许可批复内容完成建(构)筑物、代配建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及景观绿化建设,临时设施拆除、场地清理完毕;分期建设的,同期配套设施已实施,建成区与下一期施工区已采取有效临时隔离,分期界限为道路或绿地时应完成相应建设。流程按土地核验、规划核实、绿地核实、人防核实、地籍调查五个部分展开,各环节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与精度要求遵循本系列标准基本规定。
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测量
土地核验依据出让(租赁)合同或划拨决定书,采集实际用地范围并计算建设用地面积,与批准用地范围比对,其测量与规划核实须同步进行。规划核实覆盖总平面布局、建筑单体(高度、面积、层数、立面)、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计容与不计容面积、车位数量)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分期工程最后一期核实时须核算各期合计指标。成果含竣工地形图、竣工平面图、立面示意图、分层平面图及各项比对表。
绿地与人防核实测量
绿地核实测量依托竣工地形图绘制绿地竣工图,采用坐标解析法计算投影面积,可分别标注地面绿化、楼顶绿化、地下室顶绿化及水面等类型,绿地率计算应符合当地管理规定。人防核实测量依据人防设计规范,对防护单元、战时出入口、防倒塌棚架等进行面积与层高测量;建筑面积按自然层之和计算,结构层高2.20m及以上计全面积,以下计1/2面积。
竣工阶段地籍调查与追溯
地籍调查在四项核实测量后开展,按国家地籍调查规程执行,充分沿用前序成果,实地核验后编制宗地图与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补充测绘按本系列附录执行。全过程要求记录人员、仪器、操作内容、数据校核与偏差处理信息,测绘成果经质量检验合格后汇交管理部门共享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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