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第1部分:基本规定》DB13/T6319.1-2026,自2026年07月30日起实施。
本规程为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规范立项用地、工程规划与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测绘业务的时空基准、技术指标、精度要求、技术设计、质量检验、成果格式及测量方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不含特殊工程及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核心思路是统一技术标准,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成果跨阶段跨部门共享互认。
工作范围与阶段划分
“多测合一”覆盖立项用地阶段的选址测绘、土地勘测定界、拨地测量、地籍调查,规划施工阶段的报建图测绘、日照测量、规划放(验)线测量、房产预测绘,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地籍调查、规划核实、土地核验、绿地与人防核实测量。成果按项目归档,纳入地方“多测合一”平台统一管理。
数学基础与比例尺选用
坐标系统采用 CGCS2000,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时间采用公元纪年和北京时间。各阶段比例尺按需选择:立项用地阶段宜为 1:500~1:2000,规划施工阶段不动产预测绘宜用 1:200,竣工验收阶段房产测量宜用 1:200、规划核实测量宜用 1:500。分幅遵循 GB/T 13989,可采用标准分幅或自由分幅,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并保留 4 位小数。
精度指标体系
测量精度以中误差衡量、二倍中误差为限差;同一地物多阶段有不同精度需求时按最高精度施测。控制网最弱点平面点位中误差不大于 0.05m,高程中误差不大于 0.02m。规划条件核实涉及规划条件的地物点相对邻近图根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 0.05m、间距中误差不大于 0.07m,建筑物高度测量中误差不大于 0.1m。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软件应通过测试。
技术设计与成果要求
测绘单位应编制技术设计书或实施方案,内容涵盖项目概况、工作量、作业依据、已有成果利用方案、人员设备配置、作业实施、质量控制及提交成果等。测绘成果依次通过过程检查、最终检查和委托方验收三级检验,并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检查。成果分纸质与电子两类,电子数据需满足信息管理平台接入要求,鼓励采用通用开放格式。测量方法按附录 A 执行,涉及全野外数字测图、数字摄影测量、GNSS 静态与 RTK、导线测量、水准测量及解析法、图解法等多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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