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查与设计规范》DB13/T6088-2025,自2025年06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查与设计总体目标、勘查、设计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结束后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勘查与设计。
本规范确立了河北省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查与设计的完整技术体系,将因采矿破坏的生态系统作为整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理念,对勘查与设计工作作出全流程规定。本规范明确了勘查范围须体现生态系统完整性,涵盖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方案编写等环节,系统规定了地质灾害、土地损毁、地形地貌破坏、水资源破坏及生态退化等矿山生态问题的勘查内容与方法。在设计层面,本规范针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地形整治、覆土、植被恢复及辅助工程等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并涵盖监测工程与后期管护,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科学实施提供了统一的技术准则和操作依据。
本规范从勘查范围划定、方案编制到具体实施均作出详细规定。勘查强调充分收集矿山概况、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等资料,并通过现场踏勘校验。勘查内容覆盖地质灾害、土地损毁、地形地貌、水资源及生态退化五大矿山生态问题,同步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方法上综合运用控制测量、地形测绘、工程地质测绘、勘探及样品测试等多元手段,最终形成包含报告、图件与附件的完整勘查成果。
本规范针对矿山生态修复各分项工程提出差异化设计要求。地质灾害治理方面,分别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地裂缝明确了治理原则与适用措施;地形整治方面,对采场边坡、残山岩墙、渣堆渣坡及场地平整给出参数化控制标准。覆土与植被恢复工程注重利用废弃土石、乡土植物及特殊绿化方法,辅助工程则对挡土墙、截排水、灌溉、道路及警示标识等环节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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