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燃料电池混合供电系统关键运行参数试验导则》DB13/T6343-2026,自2026年07月30日起实施。
本导则界定了燃料电池混合供电系统(FCHPS)的术语定义,规定由燃料电池系统、动力蓄电池系统、车载储供氢系统及能量管理单元构成的系统的关键运行参数测试要求,并给出试验条件、准备及程序。适用于轨道车辆用FCHPS的启动、停机、起动加速度、续航里程及模式切换试验,非轨道车辆可参考执行。
测试总体要求与前置条件
各子系统须先通过相应测试:燃料电池系统按GB/T 24554—2022、动力蓄电池按GB/T 44386—2024、能量控制单元按GB/T 25119执行。试验环境限定为温度5℃~35℃、相对湿度45%~85%、压力91 kPa~106 kPa;氢气质量符合GB/T 37244—2018。功率控制设备宜采用馈网式电子负载,其可消耗功率不低于系统最大输出功率,模拟制动回馈功率不低于车辆最大制动回馈功率。
试验程序与判定指标
HPM启动试验须分别在冷机与热机状态下进行,记录启动时间及各部件电压、电流;停机试验要求燃料电池拉载至90%额定功率稳定运行10min后执行停机。起动加速度验证采用车辆制造商提供的牵引电机速度-功率特性曲线,功率曲线与目标曲线在相同时间点的功率标准差须小于5%。续航里程试验分模拟线路法与标准循环法两种路径,以储氢压力降至最小工作压力或供氢量达预设值为终止条件,计算总运行里程与每公里耗氢量,同时要求母线电压波动不超过制造商指定区间。
单储能模式与部分供电模式试验
单储能模式(ESM)续航里程试验在动力蓄电池充满后,以30 km/h匀速运行对应的恒功率拉载,直至荷电状态降至制造商指定值,按恒功率运行时间与速度计算续航里程。部分供电模式(PPM)切换试验依据制造商提供的FCHPS状态表,通过切断部件通讯等方式人为设置故障状态,验证ECU自动切换或经人工确认的切换过程,切换期间母线电压须在允许波动范围内,且不得出现与目标状态不一致的故障报警。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