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冀北草原分级修复治理技术规程》DB13/T6147-2025,自2025年09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冀北草原分级修复治理技术的术语和定义、调查与诊断、修复治理措施、成效评价和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冀北地区退化草原修复。
本规程立足冀北草原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围绕退化草原的精准修复与长效治理,构建了一套从调查诊断、分级施策到成效评价、档案管理的完整技术体系。本规程将退化草原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层级,针对不同退化程度分别提出差异化的修复路径:轻度退化以围栏封育、禁牧休牧、轮牧及合理施肥等自然恢复手段为主;中度退化在此基础上增加松土与补播相结合的改良措施;重度退化则进一步引入免耕补播、松土补播及沙障治理等强力干预手段。同时,本规程配套规定了有害生物防治、修复成效动态监测与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确保修复工作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本规程以草原退化诊断与分级为基础,明确了“轻则封育轮牧、中则松土补播、重则综合治理”的递进式修复逻辑。轻度退化草原倡导利用围栏封育、禁牧休牧和轮牧等管理手段逐步恢复植被,辅以土壤养分测定后的精准施肥。中度退化草原着力于改善土壤物理结构,通过松土切断根茎促进更新,并对秃斑地进行补播以提升牧草覆盖率。重度退化草原则采取工程与生物措施并重的方式,除常规补播外,还需对沙化区域设置沙障固沙,并根据地形选用免耕补播或人工开沟撒播等精细化作业。
本规程要求将有害生物防治作为修复治理区的常规配套措施,鼠害与蝗虫防治需依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并强调及时清除有害草,以巩固修复成果。在成效评价方面,本规程规定修复后每年需开展跟踪调查,通过对比修复前后的植被盖度、产草量等指标,综合评价治理效果。此外,技术档案实行纸质与电子双轨归档,确保从方案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资料可追溯、可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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