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建设条例》。
本条例是景宁畲族自治县首部系统性规范乡村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村庄规划、设施建设、风貌提升、产业发展及民族乡村保护利用纳入统一法治框架。条例突出山区畲乡特色,强调规划先行、普惠兜底与防范债务风险,以“片区化、组团式”推进设施共建共享,并赋予各部门及乡镇明确的职责分工。
村庄规划与设计管控
条例要求县政府优化县域村庄布局,区分集聚建设、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类型。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及民族乡村等须编制村庄设计,明确建筑高度、体量、材料、色彩与周边环境协调。住建部门会同乡镇编制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免费供村民选用,从源头管控畲族建筑风貌。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条例对农村公路、防汛设施、饮用水安全、生活污水与垃圾治理作出具体规定: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集中、户用或纳管方式,实现全覆盖;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城乡一体化并推行分类。基本公共服务以县城为中心、中心镇和重点村为基础,统筹医疗、养老、托育、应急等设施建设,同时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改造与山区通信信号全域覆盖。
风貌提升与产业发展
乡村风貌管控依据《景宁畲族自治县风貌管控导则》和畲族建筑设计范本执行,保护传统格局、古树名木及农业景观资源,鼓励传统建筑活化利用发展特色民宿。产业发展方面,设立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和森林康养,建立跨乡镇连片组团发展机制,重点培育“惠明茶”地理标志产品和“景宁600”区域公用品牌,并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
民族乡村保护与保障措施
对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自然村或行政村实施重点保护,编制保护发展规划,系统保护传统村落格局、民居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并给予专项资金统筹扶持。保障措施涵盖资金安排、金融支持、土地综合整治和人才培养,允许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预留发展空间保障新兴业态用地;同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返乡创业激励机制。法律责任部分针对损坏公共绿化、违规架设管线、擅自占用乡村道路堆放物品等行为设定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