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安吉县集体土地入市工作领导小组为规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印发《安吉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安集土入发〔2024〕1号。
本办法适用于安吉县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抵押担保方式申请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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