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河湖库水生态综合评价技术指南》DB37/T6038-2026,自2026年09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河湖库水生态综合评价的工作流程,提供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调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报告等内容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河流、湖泊、水库水生态综合评价。
本指南确立了河湖库水生态综合评价的标准化工作流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水库的水生态状况评估。评价以水生生物、水生境、水环境、水资源四类准则层指标为基础,通过加权求和构建水生态综合评价指数(AEEI),据此划分“优秀”至“很差”五级状况等级,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量化依据。
采用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三级结构。准则层聚焦水生生物、水生境、水环境和水资源四类特征要素;指标层因水体类型而异,河流侧重鱼类保有指数、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状况指数、着生藻类多样性、自然岸线率、水体连通性、综合污染状况等,湖库则增加浮游动植物、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综合营养状态、水华面积比例等指标。
水生生物调查频次为一年2次(4月~6月、9月~11月),大型水生植物及水生境指标多为一年1次;水华遥感调查在7月~10月每月1次。鱼类、底栖动物调查方法分别参照HJ 710.7、HJ 710.8执行,水环境样品采集质控按HJ 91.2执行,水生境遥感监测须开展野外核查或利用无人机等更高分辨率影像验证精度。
单项指标赋分采用区间线性插值法,鱼类保有指数以现状种数相对历史较好状态种数的比值计算,无法获取历史数据时可设参照点位或专家咨询确定基准;综合污染状况采用单项污染指数算术平均,指标限值取GB 3838地表水Ⅲ类标准(总氮为2.0 mg/L);水体连通性按拦河建筑物数量与阻隔系数的加权计算,船闸阻隔系数0.75,滚水坝、橡胶坝为0.25。综合评价结果取各监测点位、各次监测的加权算术平均值,对照分级区间确定等级。
报告大纲涵盖项目概况、基本概况、指标调查、评价方法及结果、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五部分;评价过程中涉及的指标基准值(如鱼类历史种数)须在报告中明确参考来源,对识别出的问题应分析成因并提出针对性保护修复建议。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