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3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的》济自然规划发〔2022〕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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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细则对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作出全流程规范,将测绘事项整合为三个阶段共八类,明确市级平台受理范围、成果审查分工、政府购买服务计费与支付规则,并建立测绘机构注册登记、成果质量监管及信用评价机制。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版细则同时废止,为建设单位、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和各审批部门提供统一操作依据。
适用区域与事项整合
细则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等九个区级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不含特殊工程及交通、水利、能源领域重大工程。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章丘区、济阳区、平阴县、商河县及济南高新区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定办法。测绘事项整合为立项用地、工程规划、施工监督与竣工三个阶段,鼓励全流程由一家机构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事项不可拆分,但规划验线、房产预测绘可与任一阶段组合。
部门审查与平台共享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地形图、地籍、规划验线、竣工勘验及不动产测绘成果审查;涉及房产预(现)售的成果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两部门分别审查后推送至行政审批部门;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由城建档案部门审查,人防工程竣工测量由人防部门审查。大数据部门负责平台融合协调,“多测合一”数字平台与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单一测绘事项亦须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机构注册与项目实施
测绘机构遵循“非禁即入”原则,通过平台注册登记进入服务名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发布需求并自主选择机构,合同经平台备案;政府购买事项与政府采购确定单价按孰低原则支付。一般项目应在一年内取得验线确认书、三年内取得规划核实证,重大工程项目时限分别为三年和五年。测绘成果实行注册测绘师签章制度,未经签章不予受理。
质量监管与信用约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成果质量实施监管评价,综合考评采取“正面加分、负面扣分”办法,成果周期不合格率纳入机构名单并在平台公示。机构工作人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合法测绘作业证或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等情形的,不得从事“多测合一”活动。提供虚假合同骗取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的,政府不承担费用并记入信用记录;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可责令补测重测、停业整顿直至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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