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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7.22-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指南》鲁自然资字〔2024〕96号.pdf

2024年7月2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指南》鲁自然资字〔2024〕96号。

本指南规范山东省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的认定管理,覆盖新申请、延续、变更、合并分立改制及注销等全周期事项。全文明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材料目录与办理时限,并配套承诺制审批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细则,为省内规划编制单位提供了可操作的资质办理依据。

适用范围与受理机制

乙级资质认定实行属地受理,由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办理,省厅负责指导监督。全流程通过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报审批,审批结果在市级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申请条件与人员配置

乙级资质要求单位具备法人资格、200平方米以上固定工作场所及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注册城乡规划师不少于3人;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各不少于1人,其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人数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配置另有细分要求。除隶属于高等院校的编制单位外,专业技术人员须全部为本单位专职人员;高级职称或注册规划师可聘用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但不超过1人。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规划政策要求的,不予批准。

申请材料与延续要求

新设立申请需提交资质申请表、承诺书、法人资格证明、技术人员职称及社保记录等材料,其中职称评审单位与供职单位所在城市不一致的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资质延续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近三年不少于3项规划业绩,涵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等业务范围。名称、法人、地址变更须在变更后30日内申请,合并分立改制须提交首次申请全部材料及上级批复或股东决议。

办理时限与过渡安排

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受理,确认后1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原《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施行前核发的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前须重新核定;按新办法核发的证书有效期为5年。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细则》对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认定路径逐项作出说明。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指南》鲁自然资字〔2024〕96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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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指南》鲁自然资字〔2024〕96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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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指南》鲁自然资字〔2024〕96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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