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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8.03-浙江省能源局、浙江能监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浙能源〔2026〕15号.pdf

2026年8月3日,浙江省能源局、浙江能监办联合印发《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浙能源〔2026〕15号。

本细则旨在规范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明确了分布式光伏的定义、分类、上网模式、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分布式光伏项目从规划、备案到并网运行的全过程管理。通过细化各项管理要求,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安全高效推进,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项目分类与上网模式

细则将分布式光伏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并明确了不同类型的上网模式选择,如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等,为项目开发提供清晰指引。

备案管理与建设要求

细则规定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明确备案主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强调项目信息真实性,禁止变相设置准入障碍。同时对项目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包括选址、施工、安全设施、设备资质等,确保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

浙江省能源局、浙江能监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浙能源〔2026〕15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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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局、浙江能监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浙能源〔2026〕15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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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局、浙江能监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浙能源〔2026〕15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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