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产权数据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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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3.27-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6年产权数据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6〕24号.pdf
本函围绕2026年产权数据汇交工作,以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产权底板建设为核心,系统部署了年度目标任务、汇交内容、技术要求和更新应用机制。本函要求各地对已有的确权登记、地籍调查等产权数据开展全面清理整合与补充完善,重点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林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登记数据入库汇交,并完成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的更新汇交。同时,本函强调建立健全“日常+定期”数据更新机制,推行不动产单元代码“源头赋码”与“一码关联”,以业务驱动和需求导向推进城镇空白区地籍调查,逐步形成覆盖全面、现势准确的产权底板,为自然资源全链条管理提供支撑。
数据汇交范围与时限
本函明确了四类核心数据的汇交要求。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登记数据需在12月底前汇交,涉及历史成果整理、空白区补充调查及城市公共用地图层提取。林权登记数据要求9月底前基本完成入库,可先行汇交属性数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根据省份情况分别在7月底或10月底前完成汇交。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数据以农垦确权成果为重点,12月底前完成汇交。
数据更新与组织保障
本函要求各地以需求为牵引,建立产权数据“日常+定期”更新机制,持续深化数据治理。省级主管部门需建立汇交台账,强化质量管理,落实“完成一个汇交一个”的工作节奏。技术层面,本函对矢量数据的数学基础、格式规范和属性必填字段作出明确规定,并制定了数据自检、省级检查和部级接收质检的三级工作流程,确保汇交数据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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