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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31-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技术导则.pdf

2026年7月31日,国家文物局为便利人民群众依法修缮未定级民居类文物建筑,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兼顾文物保护与民生改善,发布参考文件《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技术导则》。

本导则旨在规范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的技术实施,以加强文物建筑管理、维护建筑安全并有效传承其历史文化价值。本导则适用于该类文物的保护与修缮全过程,涵盖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环节。本导则建立了基于历史、艺术、科学等综合价值的保护等级与质量分类体系,强调遵循不改变原状、真实性、完整性及最少干预等核心原则。在保护修缮要求上,本导则从周边环境、外立面、内部空间、木构架、装饰装修到设备更新,均制定了详尽的技术规定,并兼顾防火、节能及后续利用改造需求,力求在保护价值要素与风貌的前提下,合理提升建筑功能与可持续利用水平。同时,本导则明确了管理组织实施程序与竣工验收标准,并纳入了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宣传要求,以规范资金使用与公众认知。

分级分类保护体系

本导则依据文物建筑的综合价值将其划分为三个保护等级,并依据总体质量状况将其分为四类,以此作为保护干预力度的核心依据。保护修缮措施包括保养维护、结构加固、修缮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类型则分为综合、专项和局部修缮。本导则要求综合评估建筑的保护级别、质量等级、安全状况及使用功能等因素,来选择相匹配的技术措施与修缮类型,确保保护方案的精准性与适宜性。

传统工艺与材料优先

本导则明确指出,具有重要价值的传统工艺和材料必须予以保留,修缮时应优先采用传统做法。当构件需要补配或替换时,宜选用与原构件同类同质的传统材料,并对替换下的传统材料进行回收与再利用。只有在传统材料或工艺已不存在、无法达到保护目的或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经过前期试验验证、对文物无害且视觉协调的新材料与新工艺。

营建全过程管控

本导则构建了从日常保养、前期勘察、方案设计到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链条管理程序。勘察阶段要求测绘、探查、检测与研究并重,准确掌握建筑保存现状;设计阶段分为方案与施工图设计,强调技术措施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施工阶段强调对隐蔽部位的勘察复核,发现新信息或隐患需及时处置。竣工验收时,除常规质量验收外,还须由文物部门组织专家对重点保护部位的符合性进行专项验收。

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技术导则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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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技术导则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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