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跨线贯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DB32/T5395-2026,自2026年08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跨线贯通初期运营前设施设备贯通功能核验、系统联动测试和运营准备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跨线贯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
本规范立足于填补城市轨道交通跨线贯通运营初期安全评估的技术空白,针对已独立运营线路通过新建或改造区间实现贯通连接的特殊场景,系统规定了设施设备贯通功能核验、系统联动测试及运营准备等核心安全要求。本文以保障跨线贯通运营安全为目标,从前提条件入手,对线路轨道、车站建筑、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关键系统的功能改造核验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对轮轨关系、弓网关系、信号防护、防灾联动等系统联动测试提出了明确的指标与测试方法,同时就贯通后的组织架构、岗位人员、运营管理与应急准备作出详细规定,形成了覆盖硬件适配、系统联调和运营保障的全链条评估体系,确保两条线路贯通后能够实现安全、有序的初期运营。
本规范明确了跨线贯通运营前必须满足的硬性前提,包含列车的功能性遍历测试、覆盖贯通运营场景的实战演练及累计不少于144小时的不载客运行,且各项关键运行指标须达标,同时需具备完整的批复许可文件与验收合格证明。在此基础上,本文对线路轨道、车站建筑、结构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等十余个专业系统提出了具体的贯通功能核验要求,强调各线路设备命名须统一且唯一,关键系统须实现无缝切换与互联互通,并针对贯通区间特有的结构对接、设备倒切等作业作出专门规定。
本文规定了跨线贯通运营前必须开展的系统联动测试,包括轮轨关系、弓网关系、信号防护及防灾联动等内容,要求原两条线路的列车均须在贯通线路全线完成相关测试,并对轨道动态几何状态、弓网动态接触力、列车折返能力等关键指标给出了明确的合格判定标准。在运营准备方面,本文要求运营单位建立适配贯通运营的组织架构与统一的管理规章,相关人员须完成差异化培训并持证上岗,同时需修订贯通运营条件下的行车组织、客运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针对多车型列车故障救援、共管换乘站协同处置等特殊场景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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