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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2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2026年7月24日,江苏省林业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本通知围绕“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管理要求,对我省林木采伐管理作出系统优化与规范。核心思路是实施精准分类管理,将林木分为公益林与商品林并落实差别化政策:对公益林从严规范,仅允许抚育、更新及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并划定皆伐面积上限;对商品林则进一步放活,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行采伐限额五年总额控制。同时,本通知深化审批改革,精简申报材料,取消伐区设计资质限制,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并明确附带性采伐等特殊情形可直接利用现有方案替代作业设计,着力提升审批效能。在监管层面,本通知强化采伐作业与伐后更新全过程管理,要求伐后当年或次年春季完成更新,并推动构建全省统一的林木采伐管理系统,以实现全程网办与精准化监督。

分类施策与采伐强度管控

本通知将林木精准划分为公益林、商品林及特殊情形三大类进行差异化管理。公益林采伐受到严格约束,特别是在坡度 25 度以上区域不得更新采伐,相关皆伐改造面积被严格限制在 150 亩以内;商品林则由经营者自主决策,但单个地段皆伐面积上限放宽至 300 亩。对于采挖移植等特殊情形,明确了需办理采伐证的界限,并规定紧急抢险等情况可先行采伐后补办备案手续。

审批流程再造与便民服务创新

为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本通知对审批流程进行了大幅简化。林农个人或集体经济组织采伐人工商品林不超过 3 亩或蓄积 20 立方米,仅需通过告知承诺即可申办采伐证,免于作业设计。同时构建了基层代办服务机制,鼓励村干部、护林员等代为跑腿,并允许对同期同类型申请进行批量组卷申报。在办证形式上,采伐证可选择纸质或带章的电子版式,采伐期限也根据批准时间灵活设定。

全过程监管与数字化治理闭环

本通知构建了从采伐作业到场后更新的闭环监管体系,严禁超范围变更采伐限额,并特别强调公益林更新造林必须坚持生态导向,禁止“一刀切”式改种经济树种或片面追求景观效果。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天空地一体化技术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对未完成更新任务或造林质量不合格的主体依法处罚。同时统筹建设省级数字化管理系统,推动实现限额管理、审批发证到档案管理的全链条智能联动。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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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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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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