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2日,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为确保北戴河机场运行安全,制定《秦皇岛北戴河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适用于秦皇岛北戴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净空和电磁环境管理。
本办法旨在加强秦皇岛北戴河机场周边净空与电磁环境管理,系统划定保护区域范围与管控要求,以保障民用航空飞行安全。本细则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联席会议与协调机制;对障碍物限制面、升空物体、鸟击防范及电磁干扰等关键环节作出禁止性与限制性规定,并将净空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同时,本细则规定了建设项目的净空审核程序、障碍物标识设置标准以及应急处置要求,构建了从日常巡视、审批把关到联动执法的全链条保护体系。
本细则将净空保护区域划分为巡视检查区和关注区,涵盖本市多个区县及唐山部分区域。在此区域内,严禁修建超标建筑物、施放升空物体、排放烟雾粉尘、从事破坏电磁环境的活动等。机场运营人需每日开展巡视,及时制止新增障碍物或升空物体,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则依据各自职责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与查处。
本细则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严格管制,明确在净空保护区内开展无人机等飞行活动须经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升放系留气球需气象局会同机场运营人审批。针对鸟击风险,将机场周边半径13公里区域划为生态环境整治区,要求地方政府源头管控养殖场、垃圾场等吸引鸟类的场所,体育部门则负责监管信鸽竞翔活动,防止危及飞行安全。
本细则划定了以跑道两端入口为基准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严禁在该区域内修建影响导航信号的设施或擅自变更无线电台站参数。对于通讯铁塔、高压输电线等特定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必须书面征求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的净空审核意见。凡在保护区域内新建或扩建物体,均需符合飞行程序与障碍物遮蔽原则等国家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