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4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为规范引导全省旅居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发布《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2.0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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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单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规范引导全省旅居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本清单结合此前版本执行情况与当前旅居发展实际,从正面倡导与负面禁止两个维度,系统明确了旅居产业在业态创新、主体培育、资源盘活、数智转型、人才建设、文化植入、设施完善及利益联结等方面的鼓励方向,同时划定了国土空间管控、生态保护、宅基地管理、农房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市场秩序及安全底线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本清单致力于优化旅居服务供给、提升发展质效,推动云南旅居目的地迈向主题化、特色化与高品质。
强化正向引导,培育多元旅居生态与专业服务
本清单明确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打造融合场景与体验的温泉、非遗、茶咖、中医药康养等主题旅居产品。鼓励引进有情怀的市场主体开展规模化、品牌化投资运营,并依法依规盘活闲置旧厂房、仓库及闲置用房等存量资源。同时,本清单着力推动旅居管家专业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从基础接待代办到文化、社交、康养等个性化增值服务,并支持经营主体数智化转型,依托平台拓展线上营销与预订结算等多元服务。
深化融合发展,赋能乡村振兴与社区共建共享
本清单注重将旅居发展与乡村振兴及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强调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支持村民自愿利用闲置农房与集体资产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参与,并吸纳当地劳动力就近就业。鼓励将非遗、文创、采风创作等文化资源植入旅居村,建设流动图书馆与非遗工坊,丰富基层文化供给。同时,支持将省外旅居客人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并享受居民同等待遇,鼓励其参与志愿活动与公共事业,推动旅居向旅创转变,实现人才资源的双向发掘与利用。
划定负面红线,严格规范建设经营与权益保障
本清单严禁各类违规行为,包括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要求盲目建设,不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买卖宅基地建别墅大院,不得未经审批擅自新建、改建农房用于经营。坚决杜绝城镇居民和退休干部下乡购买农房或宅基地,严禁“明租暗买”等变相转让。严格保护文化遗产与传统村落风貌,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此外,不得动用财政资金盲目举债建设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不得将未经安全鉴定或消防评估不合格的房屋用作经营,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虚假宣传及违规接待旅客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