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全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促进建筑领域高质量发展,发布《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方案围绕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主线,明确了到2027年全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等总体目标。在新建建筑方面,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强化全过程管理,并按星级标准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在既有建筑方面,全面摸清底数并建立项目储备库,按年度计划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本方案还对建筑运行管理、用能低碳转型、建筑光伏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农房绿色低碳、装配式建造、绿色建材应用、节能技术研发及碳排放核算等十二项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并明确了财政奖补、容积率核算、预售资金监管比例调整、税费优惠及绿色金融等配套政策与资金支持措施。
新建建筑节能与绿色化要求
本方案要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四类”民用建筑按星级标准设计建造。东胜区、康巴什区等重点区域的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超高层建筑须达三星级。同时,优化节能降碳设计,强化施工图审查和验收环节的强制性标准管理,确保设计与施工执行率100%,并鼓励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给予财政专项补贴。
既有建筑改造与运行管理
本方案以能效诊断为基础,全面摸清既有建筑底数,建立市级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分期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升级围护结构和用能设备。同时,强化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机制,推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并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推广柔性智能调控技术,以实现运行阶段的精细化节能管理。
建筑用能转型与产业支撑
本方案推动建筑用能结构优化,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推动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做到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并推广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在产业支撑上,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对装配率达到60%的项目和绿色建材应用达标项目给予专项资金补贴,落实容积率核算优惠及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奖励,同步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节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