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内政字〔2026〕53号。
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6.03.27-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内政字〔2026〕53号.pdf
本批复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各盟市报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所作的正式批准文件。本批复以附件形式逐一下达了全区14个盟市(含计划单列市)的具体税额标准调整方案,涵盖市辖区、旗县、县级市及各类工矿区、开发区等功能区,按土地等级划分从一等到六等(部分地区设七等),分别明确了各等级土地的年单位税额。调整后的标准体现了区域差异化原则,中心城市核心区税额较高,旗县及边远地区税额相对较低,并对独立工矿区、产业园区等特殊功能区单独设定了适用税额,形成了覆盖全区城镇和工矿用地的分级分类税收标准体系。
全区税额标准实行分等定级
本批复所附各盟市方案均按城镇土地等级划分若干档次,市辖区一般设六等,部分旗县设五等至七等。最高等级税额主要集中于呼和浩特、包头等中心城市的核心城区,如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山区一等地均为15.0元/平方米;最低等级税额多出现在偏远旗县的末等地,如部分旗县六等地仅0.6元/平方米。各盟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与土地利用状况,在自治区统一框架下自主确定分等数量和具体税额,保持了必要的弹性空间。
工矿区与产业园区税收标准单独设定
本批复对煤炭、金属矿、石油及各类产业园区均单独设定了适用税额,不纳入城镇土地一般等级序列。不同矿区税额差异显著,如包头市杨圪楞工矿区为6元/平方米,而呼伦贝尔市多数工矿区为2.4元/平方米。这一安排体现了工矿用地的特殊性与产业政策导向,既保障了资源型产业的合理税负,也为重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提供了明确的税收依据。
兼顾中心城区与旗县差异
本批复在税额标准上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梯度特征。盟市所在地的中心城区税额普遍高于下辖旗县,如通辽市科尔沁区一等地为9.6元/平方米,而下属旗县一等地多为5.6元/平方米。此种安排充分考虑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价值及纳税主体承受能力的差异,有利于实现税收负担的横向公平。
第 1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4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