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框架式钢结构模块化建筑的生产、建设、运维及再利用,确保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施工方便,全面推动快速、优质、绿色及智能建造方式,制定广东省《框架式钢结构模块化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框架式钢结构模块化建筑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及再利用。
本规范旨在为广东省框架式钢结构模块化建筑的全生命周期提供统一技术准则,覆盖设计、生产、运输、施工、验收、运维及再利用各环节。本规范以模块单元为核心,确立了标准化设计、工厂化集成生产、装配化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的基本原则,通过模数协调与一体化协同,实现建筑体系的快速、优质与绿色建造。本规范对建筑防火、防腐、防水及隔声等关键性能作出系统规定,并对结构体系选型、连接节点设计、抗震性能化目标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将智能建造与数字化应用贯穿建造全过程,最终构建一套安全适用、技术先进且经济合理的模块化建筑标准体系。
本规范强调建筑设计应与结构、设备管线及内装系统进行一体化协同,遵循模数协调和少规格、多组合原则。模块单元的平面、立面设计需综合考虑生产、运输和安装因素,并在围护系统、接缝防水及防火封堵等方面提出详细构造要求,确保建筑各项物理性能达标。
本规范涵盖了叠箱结构、叠箱-底部框架、叠箱-抗侧力及模块嵌入式等多种结构体系,规定了各自的适用高度和抗震等级。在结构计算中,要求考虑模块单元的偏心效应和连接节点的实际刚度,并对叠箱结构的竖向与水平连接提出从铰接到刚接的差异化设计路径,确保“强节点弱构件”的设计原则贯穿始终。
本规范将智能建造与信息化应用作为独立篇章,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实现从设计、智能化生产运输到智能化施工的全过程数字化管理。通过将模块单元赋予可追溯的身份标识,并与信息化平台联动,实现对生产、安装和运维数据的闭环管控,以支撑全过程的质量责任追溯和高效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