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为广东省低效建设用地调查评价工作提供统一的技术指引,适用于低效工矿用地、居住用地、商服用地、设施用地及村庄用地的识别与认定。本指南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建设用地的空间效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进行综合评估,明确将利用效能低于规划要求或地区平均水平的建设用地界定为低效用地。本指南确立了政府统筹、科学评价、因地制宜、统一建库的工作原则,规定了基础资料准备、调查评价标准、工作程序及成果要求等核心内容,为摸清低效建设用地底数、建立动态数据库、编制再开发规划及推动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调查评价对象与分类体系
本指南将低效建设用地划分为低效工矿用地、低效居住用地、低效商服用地、低效设施用地和低效村庄用地五大类型,以地籍宗地为基础评价单元,覆盖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针对各类用地,分别设置了具体的评价指标,涵盖产业政策符合性、容积率、亩均产值税收、建筑年代与质量、设施配套水平、安全隐患及生态影响等多个维度。
技术方法与工作流程
本指南要求采用外业调查与内业分析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综合运用高分遥感影像判识、大数据分析、空间比较分析及图斑尺度微观调查等方法。工作程序包括前期数据准备、逐宗调查评价、大数据校核修正、标图建库、成果验收及上报等环节,并配套制定了调查表与汇总分析表等规范性附录,确保成果规范统一。
豁免清单机制
本指南在低效工矿、居住、商服、设施及村庄用地五类评价对象中均设置了豁免白名单,对涉及科创突破、民生保障、历史文化保护、重要社会价值等情形的宗地予以排除。豁免机制体现了分类施策、价值导向的原则,最大限度避免误判具有特殊社会意义或保护价值的用地,保障调查评价的科学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