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5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监测和统计体系、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运营期碳排放核算标准,制定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期移动源碳排放核算标准》(送审稿)。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运营期移动源碳排放核算的基本规定、核算边界、核算流程、核算方法、活动数据、排放因子、不确定性分析、核算工作质量管理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的运营期移动源碳排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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