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提升规划许可规范化管理和高效能服务水平,起草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划用地审批改革与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最新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全流程管理作出系统性规范。本通知从依据法定规划实施用途管制出发,明确了规划条件核定的内容与程序、各类规划许可的核发情形与审查要点,规范了放验线与规划核实工作,并探索了豁免清单、告知承诺制、“拿地即开工”等优化审批效能的改革举措。同时,本通知强调了依托信息化系统强化数智化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以提升规划许可的规范化水平和高效能服务能力。
规划许可核发的依据与条件管理
本通知强调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是出具规划条件、核发各类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不得以其他专项规划或会议纪要替代。本通知明确了不同供地方式和用地情形下规划条件的核定要求,规定规划条件应包含用地位置、面积、容积率等核心指标,并严格禁止将非空间治理内容纳入其中。规划条件确需变更的,须符合详细规划并依法定程序办理。
三类规划许可的全流程规范
本通知分别规定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与审查要点。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重点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安全、景观风貌等要求;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区分村民住宅与非住宅项目设定差异化审查重点。同时,本通知统一了许可文书的规范样式,明确了许可延期、变更的适用情形和办理要求。
放验线与规划核实的闭环监管
本通知规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申请验线,未经验线或不合格不得开工。项目竣工后,推行“多测合一”与“多验合一”,重点核查土地供应文件履行情况、规划条件落实情况和违法建设处置情况。对分期建设项目,本通知允许按许可范围分期核实,但必须在末期整体核实控制指标和配套设施的落实情况。
审批效能优化与监督管理强化
本通知鼓励各地探索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和告知承诺制,推行“拿地即开工”、“带方案出让”等改革,并支持探索“三证合一”。同时,本通知要求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用途管制监管系统,提升数智化管理水平,并通过定期抽查和通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核发规划许可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