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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21-天津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 工作方案.pdf

2026年7月21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天津市工作实际,制定《天津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津规资登记发〔2026〕75号。


本方案围绕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的相关要求。本方案以2026年底为时间节点,力求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将贷款审批、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整合为一站式申办,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升级。本方案明确了部门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共用和创新试点三项工作机制,并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详细分工,着力形成规范、高效、协同的登记服务机制,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便利度与满意度。

总体目标与服务模式

本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成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模式。核心目标是将原先分散的贷款审批、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等事项整合为一站式申办,通过业务集成与流程优化,大幅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间,最终形成一套规范高效、部门协同的服务机制,确保不动产登记服务的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部门职责与协同分工

本方案对参与改革的五个主要部门作了清晰分工。市规划资源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业务集成、流程优化和信息共享,推行“多表合一、一套材料”;市公安局负责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市税务局负责涉税流程优化及电子票据应用;市市场监管委负责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天津金融监管局则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高效协同办理贷款审批与抵押登记,形成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工作机制与保障措施

本方案确立了保障改革落地的三项核心机制。一是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由市规划资源局牵头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每月召开碰头会协商解决信息共享堵点和流程衔接难点。二是信息共享共用机制,深化各类证照和完税信息的嵌入式实时调用,实现材料免提交。三是创新试点机制,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举措,成熟经验及时向全市推广,难点问题及时会商解决。

天津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 工作方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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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 工作方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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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 工作方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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