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细则》鄂自然资函〔2021〕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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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08.20-湖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细则(鄂自然资函〔2021〕171号).docx
《湖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细则》由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旨在规范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及应用推广等活动。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实际情况,明确了平台的组织架构、建设标准、运行机制及管理责任,强调“五统一”一体化建设模式,并规定了各级节点的职责分工和协作要求。同时,细则对数据更新频率、安全防护、服务使用规范等进行了详细说明,确保平台高效、稳定、安全运行。
项目架构与职责划分
细则明确湖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由省级、市级、县级节点组成,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参照市级节点管理。省级节点负责统筹协调、技术支撑和数据整合,市级节点负责本区域的运行与维护,县级节点则侧重于数据生产与更新。
运行机制与数据更新
平台实行“五统一”建设标准,包括统一标准基础服务、统一应用程序接口、统一域名、统一用户管理和统一界面样式。数据每年至少更新一次,重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需要不定期更新,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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