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技术指南》DB44/T2858-2026,自2026年08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点位选择、设计、施工、水文地质试验、成井水质监测、辅助设施建设、质量控制、验收及归档等有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工作,其他地下水监测井参照执行。
本指南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井从点位选择、设计、施工到验收归档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指南适用于使用年限不少于五年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遵循“一井一设计、一井一编码”和“先调查后设计”的原则,强调全过程质量控制和清洁生产文明施工。建井工作涵盖水文地质条件勘察、监测目的层选取、井管与填料设计、钻探取芯、下管止水、成井洗井、水文地质试验及辅助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并要求在验收后完成坐标高程测量与资料归档,以确保监测井能准确反映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物动态变化。
本指南明确建设工作流程包含点位选择、设计、施工、试验、水质监测、辅助建设、质量控制及验收归档。监测井位置需结合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分布、施工条件及土地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目的层根据监控需求选择,区域监控优先考虑潜水和承压水,污染源监控则优先选择上层滞水和潜水,复杂条件下可辅以物探手段进行判定。
建井施工强调对地下水的保护,要求使用清洁水钻进,避免化学洗井,成井材料不得污染水质。监测井结构上,井管内径不小于93毫米,井管高出地面不低于0.3米并配建水泥平台。滤水管长度根据含水层厚度及透水性动态调整,并针对重质或轻质非水相液体污染物做出特殊的滤水管位置规定。填料环节需依次进行砾料填充和水久性止水封孔,并通过水位差法检验止水效果。
本指南要求建立施工单位内部与建设单位外部相结合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对人员、设备、材料、工艺及记录进行监督核查,发现问题即行整改。建井完成后须通过现场查验和专家评审,验收内容涵盖井身结构、建设和辅助设施。最终,施工单位应提交包括设计文件、过程记录、影像资料和水文地质试验成果图表在内的全套档案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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