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智慧低碳仓库评价规范》DB4403/T484-2024,2024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低碳仓库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及级别划分。
本规范规定了智慧低碳仓库的评价体系,适用于通用仓库与冷库两类仓储场景,不涉及危险品等特殊仓库。本规范从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及级别划分四个维度构建了系统性框架:在规划设计层面要求仓库优先利用自然通风与采光,建设运营须遵循资源优化与节能减排原则;在技术维度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调智慧化水平与综合能耗应优于同类常规仓库,并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与智能控制系统。评价采用百分制,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核查与考评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将仓库划分为NR级至五星级共五个等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本规范明确了智慧仓库与低碳仓库的双重属性。智慧仓库以仓储管理活动为基础,通过集成信息系统、智能传感器、自动化设备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出入库、拣选、空间管理及环境控制的自动化与智能化。低碳仓库则侧重于采用节能策略与可持续管理手段,优化仓储物流操作以降低环境影响。两者融合构成了评价体系的技术内核。
本规范针对通用仓库与冷库分别设置了差异化的评价指标表,涵盖智慧化水平与低碳节能表现两大板块。评价须由服务机构组建评委会,依据实施方案进行打分,综合评分低于60分为NR级,60分至70分之间为二星级,70分至80分之间为三星级,80分至90分之间为四星级,90分及以上为五星级。获评对象应依据结果持续改进环境绩效与智能化水平。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