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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10.28-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陕农发〔2024] 78号.pdf

2024年10月28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陕农发〔2024]78号。

本办法系陕西省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质量管理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管理办法以农业农村部相关试行办法为依据,结合本省实际,对项目库管理、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及建后管护等全链条作出系统性规定。本管理办法明确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职责,强调项目法人对质量负总责,并推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与工程监理制,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擅自降低建设标准。同时,本管理办法突出田块平整、通水通路及地力、产量、效益“三提升”的基本标准,要求优先在关中渭河平原区等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区域推进建设,并构建多主体参与的建后管护体系,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

本管理办法构建了覆盖项目库管理、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链条。在项目库环节,实行动态管理,以“一张图”平台为依托,确保项目及时入库与出库。在规划设计环节,要求县级部门组织多部门及村民代表共同勘察论证,市级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规性与群众认可度。在施工环节,严格技术交底、工序验收及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并对进场材料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

关键环节与多方责任

本管理办法强化了关键环节管控与多方责任落实。在招投标阶段,严禁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参与,并原则要求一县一标段或最低以镇为单元划分标段。在监理环节,对监理人员实行生物识别考勤,明确其旁站、巡视等全程监理职责。在竣工验收阶段,实行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的制度,省级抽查比例不低于当年验收合格项目的15%。此外,本管理办法鼓励乡镇干部、农民群众参与建设与工程质量监督,并将从业单位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陕农发〔2024] 78号第1页
第 1 页
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陕农发〔2024] 78号第2页
第 2 页
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陕农发〔2024] 78号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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