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3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为认真贯彻落实产业用地政策,进一步提升产业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水平,编制形成了《云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2年版)》。
本指引系统归纳了国家和云南省现行产业用地政策的实施要点,涵盖总则、一般政策、分行业政策要点及用地管理要求四部分,适用于除房地产业外的特定行业。本指引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基本原则,强调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坚持规划确定用途、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市场确定价格,并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一视同仁。在一般政策层面,本指引明确了统筹优化规划布局、分类保障计划指标、科学安排供应计划、严格供应方式等十八项通用规则,鼓励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地模式,支持土地混合利用和地下空间开发。在分行业政策层面,本指引针对产业园区、工业、物流、制造业、新产业新业态、光伏、旅游、养老、教育等二十三个领域逐一梳理了专项政策要点,突出差别化用地保障和存量用地盘活。在管理要求方面,本指引规范了供应前置条件的设置程序,强调节约集约用地和批后监管责任的落实。
规划布局与指标保障
本指引要求各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统筹考虑各类产业用地需求,优化产业方向和空间布局,鼓励规划用途混合弹性利用和留白。过渡期内实行空间规划保障,由地方政府承诺将用地纳入规划。计划指标方面,国家重大项目由自然资源部统一配置,其他项目指标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面积挂钩,同时每年单列至少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
灵活供应与地价支持
本指引鼓励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支持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在价格确定上,对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标准的70%执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可参照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底价;使用“四荒地”建设的冰雪等项目,底价可按土地取得成本加相关费用之和确定。
分行业差别化保障
本指引针对二十三个细分行业明确了专项政策,突出精准施策。产业园区用地重点推行“标准地”出让和集中成片开发;工业用地全面停征省级及以下自定计提资金;新产业新业态允许生产服务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15%时仍按工业用途管理;光伏复合项目符合条件的方阵用地可按原地类管理;养老用地出让底价可按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停车设施用地可利用地下空间,出让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
存量盘活与过渡期管理
本指引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实行5年过渡期政策,期间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期满可按协议方式办理手续。鼓励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等方式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参与乡村旅游、养老、物流等产业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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