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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3.0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组卷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026年3月2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启用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组卷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通知旨在明确自2026年起,各地申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须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组卷报批的衔接要求。为平稳过渡并加快推进土地要素保障,本通知从勘测定界和征地前期工作两个关键环节作出安排,允许在数据一致或面积不变的前提下简化程序、沿用已有成果,避免重复工作;同时要求数据发生变化时完善勘测定界成果,并针对地类、面积、权属等变动规范征地补充公告的发布,确保新旧数据切换期间用地报批工作有序推进、群众权益不受影响。

勘测定界成果的衔接处理

对于已完成的勘测定界报件,若所依据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与2024年度成果一致,或虽数据库变化但报批地类面积数据未变,则无需重新组织勘测定界,由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查报告中说明一致性即可。若报批地类面积发生变化,虽不必重新开展勘测定界,但必须严格落实启用2024年度成果数据的要求,对勘测定界成果予以完善。

征地前期工作的变化比对与公告要求

各地在已完成征地前期工作后申请用地时,应对照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核实地类、面积和权属。经比对发现有变化的,须明确现状调查、补偿安置方案及协议等环节的变化情况,并按规定发布征地补充公告。本通知以附件形式提供了补充公告样例,涵盖名称变更、面积核减、区片价更新、变更数据更新等情形,并明确了公告期限、异议反馈渠道及补偿协议处理方式。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组卷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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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组卷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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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组卷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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