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2.07.20-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晋自然资发〔2022〕16号.pdf

2022年7月20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晋自然资发〔2022〕16号。

本指引明确了“标准地”由区域评价、控制性指标及通平条件三要素构成,其中区域评价实行“7+N”模式、控制性指标实行“5+N”模式,并对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技术审查权限和完成时限作出刚性约束。同时,本指引确立了从区域选定、三要素构建到储备入库、公开出让、拿地开工、对标验收及事后监管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并设定了2022年工业类开发区出让比重不低于80%、2023年起全面以“标准地”形式出让的量化目标。

构建多要素联动的标准化供地体系

本指引围绕“标准地”概念,将区域评价、控制性指标和通平条件三大要素有机整合,并分别赋予“7+N”“5+N”“3+N”的弹性扩充分类,既统一了考核基准,又为各地因地制宜增设专项科目留出空间。在通平条件方面,除基本的通水、通电、通路与土地平整外,鼓励有条件地区实现更高标准的“多通一平”,推动工业用地出让从粗放向精准化转变。

健全全流程管理与纵横协同工作机制

本指引将“标准地”工作全流程细化为区域选定、三要素推进、数字地图编制及全流程监管等多个环节,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在组织层面,建立省级厅际联席会议与市直局际联席会议制度,配套推行区域评价业务指导员、调研督导和培训观摩等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同推进格局。在监督层面,实行按标出让、双合同签订、地证同交和承诺制与全代办联动,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晋自然资发〔2022〕16号第1页
第 1 页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晋自然资发〔2022〕16号第2页
第 2 页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晋自然资发〔2022〕16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21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