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3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明确建筑固废资源化处置碳排放核算方法,规范其统计核算流程,推进建筑固废资源化处置过程碳减排,制定山西省《建筑固废资源化处置碳排放核算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固废资源化处置中现场管理、建筑固废运输、移动式资源化处置、固定式资源化处置全过程的碳排放核算及报告编制。核算边界不包括非资源化处置活动(如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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