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国家文物局为切实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的质量和水平,印发《革命文物保护工程技术导则(试行)》文物革发〔2026〕21号。
本技术导则的适用对象是指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登记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革命文物。本技术导则适用于革命文物修缮工程和环境整治工程,主要用于指导、规范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调查、评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方面的技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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