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贯彻国家及我区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通过采取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提高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降低供暖能耗,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规范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低碳改造工程各方行为,制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低碳改造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低碳改造工程。
本规程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为规范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低碳改造工程而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旨在贯彻国家及自治区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本规程覆盖了从前期查勘诊断、围护结构改造、供暖系统升级到电气智能化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全流程技术要点,明确了改造工程的判定原则、性能指标与施工验收要求。本规程强调改造须在确保结构安全与防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优先采用对居民干扰小、工期短的工艺与材料,并同步推进修缮与节能改造。通过对建筑外墙、屋面、门窗、供暖管网及用能系统的系统性改造,实现提升保温性能、降低供暖能耗和减少碳排放的核心目标。
本规程适用于全区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低碳改造,要求改造前须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查勘与检测等手段进行节能诊断,形成诊断报告。节能改造须在主体结构后续工作年限不少于20年、且节能率低于65%时强制进行,并对热源、管网及室内系统的不达标情形明确了强制改造条件。围护结构改造的传热系数、建筑碳排放强度与碳排降低比例均须满足限定值,部分指标允许通过权衡判断予以合格认定。
围护结构改造以外墙外保温、屋面防水保温、节能门窗更换和楼梯间封闭为重点,强调热桥部位保温处理与节点密封防水。供暖系统改造覆盖热源增换、烟气余热回收、管网水力平衡调节及室内温控与分户热计量装置的增设,要求循环水泵加装变频调速并按经济厚度敷设管道保温。电气与智能化改造则聚焦LED高效照明、感应控制、电梯节能运行及能耗监测系统的建立。
本规程鼓励经适宜性分析后增设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设施,并要求进行结构安全复核与防雷、防火等安全保障。施工管理层面,本规程规定了保温板材点框粘法铺贴、门窗整窗安装、屋面闭水试验及成品保护等具体工艺要求,并强制实行“方案先行,样板引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