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4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确保政策适时、可用、接地气,更新形成《山西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5年版)》晋自然资函〔2026〕432号。
本指引作为一份系统性的政策汇编文件,对截至2025年6月的山西省产业用地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三轮动态更新。本指引采用“1个通用篇+8个专项分篇”的架构,涵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工业、乡村振兴、开发区、产业链和专业镇等产业领域。通用篇系统归纳了各类产业在用途管制、用地标准、土地供应、临时用地及先行用地等方面的共性政策要点;各专项分篇则侧重不同产业类别的普适性与个性化用地政策。本指引通过口袋书和微信小程序两种形式发布,旨在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范执行政策提供依据,同时为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类用地主体提供清晰、便捷的政策支撑,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土地要素保障。本指引仅对现有政策进行归集,不进行扩展解读。
通用政策框架
本指引明确了产业用地政策的基本内涵,即国务院及各部委发布的适用于特定行业(不含房地产业)的用地规范性文件。在执行层面,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遵循规划确定用途、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市场确定价格的法定原则,并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一视同仁。在土地供应环节,本指引详细归纳了划拨、协议出让、招拍挂、租赁、作价出资及授权经营等多种供地方式及其适用情形,并明确了土地二级市场中转让、抵押及分割合并的规则。在用途管制方面,重点梳理了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林草资源及历史文化要素的管控要求。
重点产业用地保障
针对不同产业类型,本指引分类施策。在基础设施领域,明确了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的先行用地、分期分段报批及调整用地审批等支持政策。在公共服务领域,系统归纳了养老、托育、教育、医疗及体育设施用地的划拨条件、存量资源盘活路径及过渡期政策。工业用地方面,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应方式,并明确“标准地”改革要求。乡村振兴领域,重点梳理了设施农业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保障机制以及宅基地管理要求。
开发区及特定区域政策
本指引专门设置了开发区、产业链和专业镇等板块。开发区内全面推行“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新增工业用地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并明确了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针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等重点区域,提出了强化用地指标统筹、创新产业用地价格支持等差异化政策。在产业链和专业镇方面,强调加强要素保障,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提供空间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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