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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01-凉山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二条监管措施》.pdf

2026年7月1日,凉山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二条监管措施》。

本通知印发了《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二条监管措施》,旨在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建设质量与管护效能,切实护航粮食安全。本措施紧扣选址、踏勘、评审、招标、施工、变更、验收、移交及监督等关键环节,确立了全链条、闭环式的刚性监管体系,通过前置研判、联审闭环、三重审查、群众监督和两级验收等制度设计,严防廉政与履职风险,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立下“铁规矩”和“硬杠杠”,确保建成项目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并长效运行。

源头管控与科学决策

本措施强调从选址环节即锚定建设底线,严格遵循“以水定地、因地制宜”原则,并通过州县联动全覆盖踏勘和严格的图斑套合联审闭环,确保项目选址真实合规,杜绝盲目、违规选址。同时,建立评审专家动态轮换与评价问责机制,对设计方案实施多方论证优化,从源头上夯实高质量建设基础。

过程监管与风险防范

在项目实施阶段,本措施严控招标投标,推行电子招标标准范本和“三重审查”机制以斩断利益链条;落实开工前法纪业务双训和事前约谈告诫制度,前置纪法震慑。同时,刚性控制变更审批,严禁拆分规避审批和虚假变更套取资金,并深化群众全流程参与和监督,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验收移交与长效管护

本措施严格执行县、州两级全覆盖验收制度,要求对所有工程实体进行外业逐点位实测实量,严惩弄虚作假,并邀请群众参与验收测评。项目竣工后,规范资产移交,明晰权属,足额落实管护经费,同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决纠治“重建轻管”问题,确保资产无缝衔接。

协同监督与责任倒查

本措施深化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构建穿透式监督格局,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督办和销号管理。同时确立“铁规矩”,对未落实前置研判、招标审查、群众监督、两级验收等各环节的违规行为,明确不予入库、不予招标、不予开工、不予验收通过等严厉的结果运用与终身追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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