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天津市《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中新天津生态城所辖范围内的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中新天津生态城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本细则是为指导和规范中新天津生态城范围内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评价而制定的专项技术文件。本细则在2016版基础上全面修订,重新构建了以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类指标为核心的绿色建筑评价技术体系,并统一设置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本细则调整了评价时间节点,将绿色建筑评价定位于建筑工程竣工后,以强化实际运行效果考量,同时允许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预评价。本细则将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银奖、金奖、白金奖三个等级,并增设基本级作为满足全部控制项的入门要求。本细则充分借鉴新加坡绿色建筑标志系统等国际先进经验,紧密结合中新天津生态城的气候、环境、资源及绿色建筑发展特色,提高了各项性能要求,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旨在推动绿色建筑向高质量、重实效方向发展。
本细则将原有的评价指标体系重新整合为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类,全面覆盖建筑全寿命期内的综合绿色性能。在评价阶段上,将正式评价从设计阶段移至竣工后,以保障绿色技术措施的落地与性能实效,同时保留预评价机制,为项目前期方案优化和技术准备提供依据。
本细则设立了银奖、金奖、白金奖三个等级,分别对应总得分70分、85分、90分,且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不得低于满分值的30%,并强制要求全装修。在具体指标设置上,突出了对中新天津生态城区域特色的响应,如强调非传统水源利用、适应盐碱地环境的场地生态修复、以及借鉴新加坡经验提升饮水品质与便民服务等内容。
本细则在控制项和评分项之外,另设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最高可获100分。鼓励项目通过进一步降低供暖空调能耗、采用超低能耗技术、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分析、以及推行绿色金融保险等创新举措,提升绿色建筑性能上限,引导技术与管理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