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8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规范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工程资料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管理。凡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供应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