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规划许可管理,持续提升规划许可服务效能,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许可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6〕1号。
本通知聚焦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全流程,以“核定规划条件—核发许可—批后监管—服务提效”为主线,系统收紧审批依据、打通监管闭环,并将电动自行车停放配建、新能源充换电设施保障等安全与民生要求嵌入许可管理,同步推出省级豁免清单以压缩审批事项。
规划条件核定:依据收窄与混合用地规则
规划条件必须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为唯一法定依据,禁止将空间治理之外的内容纳入。各地可并行采用“规划条件+建设要求”机制,非空间治理要求由提出部门负责后续监管。涉及混合兼容用途的地块,需在规划条件中明确不同用途的混合比例及对应管控要求;多宗出让地块统一出具一个规划条件时,须分出整体指标和各宗地控制指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不得突破各宗地红线。
许可核发:依据刚性化与全流程电子监管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均被锁定在法定规划依据上——建设工程与乡村建设许可明确不得以实施方案或地方文件替代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或“通则式”规定作为直接核发依据。有条件地区可为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以外的乡村项目统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衔接后续施工图与消防审查。全部许可事项纳入全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测监管系统,以自然资源部统一配发的电子监管号作为证书编号,电子证照须采用部级统一样式。
批后监管:核实合并与违法查处衔接
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合并开展,分期核实项目应在最后一期完成土地核验,前期文书须载明此项安排。公示公布按国家和省既有目录与通知执行。在违法建设查处上,属于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的须及时立案,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在发现或接获线索后移交并协同做好规划许可情况核实,严禁只管合法、不管非法。
服务提效:豁免清单与一件事改革
省级制定规划许可豁免建议清单,分“无需办理”和“免于办理”两类,涵盖既有小区设施增设、市政杆箱、充换电设施、无基础可移动非永久设施等大量低风险项目;各地应结合实际出台本地清单并公布实施,豁免项目实施不得违反民法典、不得影响市容或侵害相邻权益。同时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两个“一件事”集成改革,职能分离地区须主动对接确保工作要求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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