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5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为加强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完善天津碳市场核查工作,印发《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指南(试行)》津环气候〔2026〕35号。
本指南适用于天津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核查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天津碳市场其他排放单位核查工作可参照本指南执行。核查中技术要求参照国家及本市发布的行业核查核算技术指南执行。
本指南旨在规范和加强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核查管理,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本指南依据相关法规及核算标准制定,系统规定了核查工作的原则、程序、方法与具体要求。本指南适用于天津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的核查,其他排放单位可参照执行。核查工作遵循客观独立、诚实守信等原则,涵盖文件审核、现场审核及配额核算等关键环节,并明确了技术服务机构的条件、职责与行为规范。通过科学界定核算边界、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及规范配额调整,本指南致力于保障核查结论的真实准确,为碳市场高效运行提供支撑。
本指南构建了从制定计划到告知确认结果的完整核查程序,包括文件审核、现场审核、出具核查结论等八大环节。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安排与结果确认,可委托技术服务机构与复核机构开展具体工作。技术服务机构需确保独立公正,不得与排放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其核心任务包括审核排放报告、提出不符合项并出具碳排放及配额核查报告。
本指南对文件与现场审核的重点内容作出详细规定。文件审核注重数据交叉验证,重点关注异常情况及历史问题整改。现场审核则强调精准高效,非必要不入企,主要聚焦投诉举报、数据异常及核算边界与方法不一致等情况。审核过程中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以提升审核效能。
本指南对配额核算的原则与方法进行了严格界定,要求准确识别排放边界、科学选择核算方法,并严控数据质量,优先使用规范参数。对于涉及边界变化、新增设施等配额调整情形,需认真验证并依规提出建议。最终,技术服务机构需提交包括碳排放核查报告、配额核查报告在内的多项成果,并妥善保管核查记录至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