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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0.08.31-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0〕50号.pdf

2020年8月31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0〕50号。

本实施意见围绕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本意见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为核心,推动登记、纳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与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通过信息共享集成、电子证照应用、预告登记推广和不动产单元代码管理等举措,构建覆盖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全流程的线上服务体系。本意见要求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在年底前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切实增强改革获得感。

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与信息共享

本意见要求各地在原有网上便民服务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并与线下“一窗受理”融合衔接,实行统一服务标准。信息共享集成到位的市县,可通过网上身份验证实现“刷脸”不见面办理;尚未到位的市县,则采用网上提交材料、线下核验原件、辅助快递寄送的方式办理。同时,本意见要求所有省辖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在年底前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并力争推出地籍图网上查询服务。

推广电子证照与夯实登记信息基础

本意见强调按期完成不动产权电子证照建设,积极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和电子证书证明的应用,明确其与实物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共享获取的电子材料可作为办事依据且无需纸质归档。同时,本意见要求严格规范登记簿填写,确保内容全面准确,加快城镇存量房产登记数据整合成果的入库与汇交,确保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为网上办理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深化登记与税务、金融业务协同

本意见要求全面落实预告登记制度,推进预售商品房和存量房预告登记的网上办理,并将预告登记结果及时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作为贷款审批和税收工作的重要依据。在登记纳税衔接方面,本意见推动“电子税务局”与网上办事大厅深度对接,在郑州、焦作、鹤壁等地开展网上核税缴税试点。在金融服务方面,本意见要求扩大登记服务网点延伸,对融资、转贷等抵押登记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缩短办理时间,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0〕50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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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0〕50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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