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9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农规〔2023〕2号。
本通知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规划执行不到位、用地保障不足、风貌管控缺失、审批监管不规范等问题,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三部门职责,从规划引领、用地保障、风貌管控、信息化建设、村级作用发挥、审批流程优化、全过程监管、不动产登记和责任落实九个方面提出系统性措施。本通知旨在构建贯穿宅基地申请、审批、建设、验收、登记全链条的管理闭环,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和部门协同联动,通过推行“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联审联批机制和“四到场”监管制度,切实规范农村建房秩序,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强化规划引领与用地保障
本通知要求各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因地制宜编制实用性镇村规划,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引导村民住宅集中建设。在用地保障方面,明确新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实行计划单列、专项保障,涉及占用耕地的由县级政府统一落实占补平衡,并从农用地转用报批程序上作出规范,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新增用地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构建全链条审批监管机制
本通知着力规范宅基地审批流程,要求乡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每月定期审议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全面落实联审联批制度,同步推进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质量安全、风貌管控等环节。在监管层面,严格落实“四到场”要求,在宅基地申请审查、批后丈量、施工关键环节和竣工验收四个节点实行到场监管,并要求建房户现场悬挂施工公示牌,自觉接受政府和村民监督。
推进风貌管控与信息化管理
本通知将农房建筑风貌管控纳入规划许可附件,按照屋顶、山墙、墙体等七要素管控要求,编制推广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和建设通用图集,持续推进农村“裸房”整治。同时,加快推进宅基地信息化管理,要求建立县级村庄规划和农房建筑风貌管控图集数据库,构建全省统一的审批管理平台,实现宅基地信息“一张图”、审批“一条链”、监督“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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